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三洲舊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第三批)的征收補償決定公告
一、公告背景
為進一步完善三洲舊區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著力改善轄區內人民群眾的居住環境和居住條件,推動三洲舊區發展,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29日發布《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征收三洲舊區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的決定》(明府字〔2011〕22號)和《佛山市高明區三洲舊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明府辦復〔2011〕6號),決定依法對三洲舊區改造范圍內房屋實施征收。因被征收人未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2022年8月19日,高明區人民政府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作出明府字〔2022〕31-35號《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三洲舊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第三批)的征收補償決定》?,F對前述征收補償決定依法公告。
二、公告目的
為依法開展項目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被征收人的知情權,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目的公告征收補償決定。
三、公告依據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等相關法律規定制定公告。
四、主要內容
?。?)明府字〔2022〕31-35號征收補償決定的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況。
?。?)明府字〔2022〕31-35號征收補償決定的具體房屋具體征收補償、補償款項支付和被征收房屋搬遷、交付等情況。
?。?)被征收人的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和方式。